“您究竟要说什么?”马吕斯从失望到失去耐心,打断他的话。
“是这样,男爵先生。我这个干累了的老外交官,厌恶了陈旧的文明,想过过野蛮人的生活。”
“这又怎么样?”
“男爵先生,自私是人世的法则。无产的雇农看见驿车驶过,就要回头望去,而在自己田里干活的农妇就不回头张望。穷人的狗对富人叫,富人的狗对穷人叫。人人为己嘛。财货是人追求的目的。黄金,就是磁石。”
“还有什么?快点收尾。”
“我很想到若雅那里去落脚。我们一家三口,我妻子和女儿——那是个很漂亮的姑娘。旅途很长,旅费又贵。我缺点钱。”
“这同我有什么关系?”马吕斯问道。
陌生人从领带里探出脖子,极像秃鹫的动作,他又加倍微笑回答道:“怎么,男爵先生没有看到我的信吗?”
这话说中了几分。信的内容,还真从马吕斯眼前滑过去了,他只顾注意笔迹,却忽略了写的什么,几乎想不起来了。这会儿,一个新情况又唤醒他,引起他的注意:“我妻子和女儿。”他以敏锐的目光审视这个陌生人,比法官看得还仔细,简直不放过一丝一毫,他只是回答一句:“说明白点。”
那陌生人将两手插进坎肩兜里,抬起头来,但是并不挺起脊背,他那透过眼镜的绿目光也在端量马吕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