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 清代的六部尚书
清代的六部尚书,也沿袭明制。可是明代六部尚书的权相当大,尤其是吏、兵两部。全国用人、调兵,都归这两部管。皇帝上谕下颁,要经六部;全国事情上去,也要经六部。兵部尚书还有权下命令给督抚。清代的六部,权就小得多。六部尚书已经不能对下直接发命令,六部尚书已经不成其为行政之首长。更不同的,是六部尚书、侍郎对皇帝皆得单独上奏这一点。照理讲,兵部尚书对于全国一切军事,他该负责计划,军队他可以下令调动。侍郎只是他副手,事权该由首长负责。现在兵部尚书也只能对皇帝上一个条陈而止。而且尚书可以单独上奏,侍郎也可以单独上奏。这样一来,尚书就管不着侍郎。从前的六部,每部一尚书、一侍郎,本来是正副长官。清代则要满汉分开,有一个中国尚书,一定还要有一个满洲尚书。有两个中国侍郎,一定还要有两个满洲侍郎。于是一部就有了六个长官,六部长官就有三十六个。每个人都可以单独向皇帝讲话。一部之中,中国尚书不晓得满洲尚书讲些什么话。还有四个副的,也是谁也不知道谁在扯了谁的腿。皇帝寄信上谕颁给某一人,里面讲些什么事,又是谁也不知道。请问尚书六部,还能做些什么事呢?六部不能做事,全国事情当然就更集中到皇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