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书的性质可以说就是恩格斯的《家庭、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》的续篇。
研究的方法便是以他为向导,而于他所知道了的美洲的印第安人、欧洲的古代希腊、罗马之外,提供出来了他未曾提及一字的中国的古代。
恩格斯的著作中国近来已有翻译,这于本书的了解上,乃至在“国故”的了解上,都是有莫大的帮助。
谈“国故”的夫子们哟!你们除饱读戴东原、王念孙、章学诚之外,也应该知道还有马克思、恩格斯的著作,没有辩证唯物论的观念,连“国故”都不好让你们轻谈。[2]
《家庭、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》一书,恩格斯写于1884年,是人们认识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指针。郭沫若所说的恩格斯的方法,就是唯物史观的方法。而对于唯物史观,恩格斯在1883年谈到马克思时曾这样说过:
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,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,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:人们首先必须吃、喝、住、穿,然后才能从事政治、科学、艺术、宗教等等;所以,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,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,便构成基础,人们的国家设施、法的观点、艺术以至宗教观念,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,因而,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,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。[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