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司马彪传》云:彪以周为未尽善,条《古史考》中凡百二十二事为不当,多据《汲冢纪年》之义,亦行于世,则又周之诤友。然立说虽异,其途辙则同也。《杨方传》:谓方尝撰《吴越春秋》,《隋志》作《吴越春秋削繁》。
又有皇甫遵《吴越春秋》十卷,不著撰人《吴越记》六卷,盖皆以赵、袁二氏之书为不雅驯而改之。又有沈氏《南越志》八卷,则其所记,当较袁氏之书为广也。又有何承天《春秋前传》十卷,《春秋前杂传》九卷,乐资《春秋后传》三十一卷,盖记战国前事,而附丽于《春秋》,如司马光《通鉴》、刘恕《通鉴外纪》之例也。此节所引《隋志》之书,皆在杂史类。
一地方之史实,亦有留心搜缉者。常璩之《华阳国志》,其传于今而可见者也。崔慰祖著《海岱志》,起大公,迄西晋人物;本传云:四十卷,半未成。《隋志》在杂传类,二十卷。王遵业著《三晋记》;十卷。见《北史·王慧龙传》。遵业,慧龙曾孙也。盖亦其伦。
《隋志》云:“后汉光武,始诏南阳撰作风俗。故沛、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,鲁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。郡国之书,由是而作。”此后世方志之权舆,当时作者,盖以人物为重。然一地方之史实,包含其中者,必不少矣。宋段国有《吐谷浑记》一卷,《隋志》入霸史类,其地实在域外,亦可称为外国史也。